儒家所強調的五倫關係,是由家庭延申開來的。禮肇端於夫婦,而後有父子、兄弟,這都屬於家庭內部的倫理關係,社會性的倫理才是君臣和朋友。發生及實踐之次序則是由內而外、由近而遠,由家庭再到社會的。所以修身齊家之後才治國平天下。
在這套倫理觀底下,家庭之重要性不言可喻。它是倫理行為起始之處,人學會一切修己待人之方法的倫理實踐場域,故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歟!」
現代化社會變遷對儒家思想的最大衝擊,其實並不是一般人所說的,儒家不再與國家意識型態、文官考試制度、教育體系結合了,而是傳統的家庭結構被破壞了。家的倫理地位喪失,儒學之社會性基礎乃隨之動搖。
西方思想,無論希臘傳統或希伯來傳統,對家庭之重視均遠不如儒家,儒家所講的「孝」,在西方也幾乎不成為一項重要倫理義務。現代化,更強調社會應由傳統型轉變成現代型。傳統型,就是血緣地緣性的鄉土社會,現代型則是契約性的城市社會。因此,現代化即預設了人應脫離農村式的家庭、宗族社區,進入成就取向而非身分取向的都市化工業社會。人的倫理關係,亦將由家庭宗族內的長老禮教統治,轉而面向機械的契約型關係,人與人都只是陌生人,彼此依法律契約確定其權利義務。
這種新倫理態度,透過新的教育及社會意識塑造工程,漸次造就了新時代的年輕人。它告訴青年:家是個長者禮教統治的僵化領域,唯有逃離,才能獲得自由、實現理想。曹禺〈雷雨〉、巴金《家》之類數不清的小說戲劇,都以暴露傳統家庭的黑暗、倫理扭曲為目標,教人要掙脫其束縛,以此為自我意識醒覺的指標。
但家庭事實上不待青年們逃離,便已然瓦解了。因為現代化以後,農村人口外流、經濟結構破壞,青年就學或就業,都必須到都市去;大部分老家均只剩老人與小孩,人口結構不完整、倫理親情維繫困難,父子幾成陌路。
在都市中掙扎謀生之青年,雖自建小家庭,但夫婦大抵均須就業,故亦聚少離多,甚或分隔異地,感情日淡、離婚率日高。都會男女,感情又極複雜,家庭尤其不易維持。台灣的離婚率已達三分之一以上,大陸馬上也將追上,可見家庭在現代社會中是極其脆弱的。
在這樣家庭中的小孩也很可憐。單親、不知其父、未識其母、兄弟異親……等各種情況層出不窮,姑且不說了。一般也都是幼時父母無力撫養,不是花錢交給異鄉、異國或身處社會弱勢群體的保姆,就是丟給老家的老人帶。待其稍長,則丟給幼稚園、小學。小孩子所得到的親情和家庭教養,沒幾個人是健全的。
老人的安養,一樣是大問題。都市住房大不易,大部分人無力接老人到城市共住。即或接來,老人亦不習慣都市生活。且父母與子女媳婿本來就不曾共同生活過,一旦共居,勃谿時起,反而大家都不愉快。因而頗有往住養老院者。但養老院再好,怎比得上自己家呢?況且除非有錢,安養院也進不去。許多老人被子女棄養,豈無故哉?
現代化號稱進步,由倫理情境上看,卻其實是個大殘破大悲哀。現代人身心之不健全、缺乏基本教養、不善與人相處,許多都肇因於家庭之殘破。古時若批評一個人「沒家教」,是很嚴重的事,現代人則幾乎都沒什麼家教,因為家已不能承擔基本倫理實踐場域之功能。
古時,一個人若外出遭到挫折,家也可提供休養生息、撫慰心靈之作用,親情畢竟是最好的療傷劑。現代家庭亦無此功能,有時家庭反而成了風暴的中心。家庭暴力頻傳,家庭又隨時會拆散、重組,單親或不斷變動的親屬關係,構造了極複雜錯亂的倫理情境。
因此,現代之後的倫理課題,早已不是「五四」到三十年代那樣,要號召人離家出走以實現自我了。相反的,是要靠著重建家庭在倫理實踐中的角色,來改善現今人類之倫理處境。
想重建家庭,儒家思想的資源當然最重要。而家庭之倫理功能若不能恢復,復興儒學,事實上也是空談。相對於全球化,普遍倫理、生態思想……等,家庭似乎只是個小題目,但登高自卑、行遠自邇,恐怕我們還應該先由關注小題目開始。
若欲恢復家庭在倫理實踐上的功能,則還有必要參考當年儒者是怎麼作的。
從前朱子撰《家禮》,自謂是:「願得與同志之子,熟講而勉行之。庶幾古人所以修身齊家之道,謹終追遠之心,猶可以復見;而國家所以敦化導民之意,亦或有小補云」(文集卷十一)。在〈跋三家禮範〉中,更自任司馬光之後,把厚彝倫、新陋俗的工作,視為他與他朋友同志們共同的事業,說:
嗚呼!禮廢久矣,士大夫幼而未嘗習於身,是以長而無以行於家。長而無以行於家,是以進而無以議於朝廷、施於郡縣;退而無以教於閭里、傳之子孫,而莫或知其職之不修也。……熹嘗欲因司馬氏之書,參考諸家之說,裁行增損,舉綱張目,以附其後。
其欲參考增損,即是「采集附益,並得善本,通校而廣傳之,庶幾見聞有所興起,相與損益折衷,共成禮俗」(跋古今家祭禮)之意。移風異俗,而一再強調家禮祭祀,正是希望透過這些制度,讓人能體現親親孝弟之心。
王陽明的思路也是如此的,而與朱子關係尤密,《全集》卷六〈寄鄒謙之書之二〉:
承示《諭俗禮要》,大抵一宗《文公家禮》而簡約之,切近人情,甚善甚善!非吾謙之誠有意於化民成俗,未肯汲汲為此也!
肯定家禮及鄉約為化民成俗之法。文末一大段,云:「往年曾與徐曰仁備論」祠堂祖宗牌位位次及祔祭之義,更是切應時需的大問題。
由於古代天子七廟、諸侯五廟、士大夫祭三世二世。一般庶民持手而食,不得立廟,故亦不祭祖。司馬光《家禮》鑑於時代變遷,才建議民皆可祭曾祖,程伊川則云應祭高祖。明代庶人可祭四代,恐僭,乃改家廟為祠堂。陽明談祠堂位次祔祭,就是要確定在這種新的祠廟秩序中如何祔祭子嗣的問題。徐曰仁問陽明:「然則今當如何?」就點出了這是個新時代的新問題,陽明所說,則為制禮。怎麼制呢?參考古禮之義而斟酌之。家禮的內容,當然不只有祭禮祭法,只因祭法在此時一般人正無所適從,故特詳言之。
很多人以為儒學跟家庭的關係是天然的、本來就如此。但看我上面的描述,便知其絕非如此,乃宋明儒者努力經營的結果。清朝社會上所行的家禮,凡婚、喪、冠、祭、祝壽、祀神、節慶,皆以朱子和陽明為基礎,正因朱子與陽明能替一般家庭制禮作樂的緣故。
經過現代化變遷之後,現在社會當然頗不同於宋明清,但當日化民成俗的經驗恐怕仍然甚可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