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范美忠的事情闹的越来越大。作为一个老师,地震时不顾学生先跑,而且事后还振振有词,范美忠的狂妄、自私和冷血确实让人大跌眼镜。在这个时候,鉴于他的处境,我本不想加入“围攻”他的行列,但每每回忆起上个星期王利芬主持的那期《我们》节目,我就感觉腹闷难咽,也就不吐不快了!
在节目中,一位唐山幸存者说,他们村里1000多人就剩下300多人,而且剩下的大部分是男人,为什么?仅仅是因为女人身体不如男人吗?不是,这是因为地震发生后,男人第一反应就是下意识的往外跑,而女人则是下意识的想到自己的孩子,一想就耽误了逃命时间。
唐山母亲的心理状态让我很震撼,也很羞愧!母亲天性中带着“自然道德”的光辉,客观上说,正是这种自然道德的拖累使很多母亲在地震中来不及逃命。范美忠在给自己的辩解中居然说,每个人都像他那样逃就没事了,这种逻辑让我很恶心!因为唐山母亲似乎天然的达不到他这种要求,她们没法像范美忠那样“没有负疚感”的逃离,但这绝不是因为这些母亲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权,而是他们比范美忠多了些道德担当。范美忠还无耻地为自己辩解说“牺牲是选择,而不是美德”。我觉得这话很操蛋的!
1、牺牲不牺牲顾然是个人选择,但有时候“选择牺牲”就是美德,而不选择牺牲就肯定不是美德(虽然也不一定是坏蛋)。按照中国杨神经的说法,四川地震中,三个出名的老师中,从感动人心和实际效果看:叶志平胜过谭千秋,谭千秋远胜范美忠——
叶志平:有远见,更有实际可操作的前瞻性,既加固校舍,又有计划的经常举行全校性的防震防灾训练,自觉的做到教育以人为本,人性化的和谐教育。这是绝大多数校长和老师都做不到的。如果说评选中国今年最感动的人,叶志平算前十名。叶志平这样的人,是中国人的真正栋梁,多一个这样的人,中国就多一分希望!这样的人是中华民族最需要的!
谭千秋:勇敢之举舍身救护几名学生,这些动作不是每个人能作出的,尤其是范美忠这些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人根本不会去做。谭的伟大人格衬托出范美忠的低劣心灵。但谭有一点假庇,就是作为学校中层领导,为什么平时对灾害问题想不到?所以谭可以感动我们流泪,但我们不希望这样的老师有更多的献身的机会。
范美忠:平时吹大炮牛逼哄哄的,自由啊,民主啊,人权啊的,可关键时刻就一个软蛋。奸人,准奸人历来都如此,老百姓指望不上他们,国家民族更不需要这样的人。他甚至连招呼学生这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愿花,你说他们吹嘘的自由,民主,人权到底体现出什么来?他们天天挂嘴巴边的自由,民主,人权都是假的,骗人的东西。一旦有机会掌权,可以想到,百姓将更加受苦。
2、人不是活在真空中,都有相应的道德意识和职业伦理,范是老师,对孩子是有监护权的。按照我的朋友老盾的说法:法律默认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有监护之责,但我认为学校可以公示不承担这一责任。就像财产险不赔付地震损害,就像一些酒店公示“贵重物品损失不赔”,只要事先公示,由学生家长自己选择就好。如果因此而流失生源,反正是学校自己承担损失。但我觉得卿校长的学校不会事先公示免责。学校一般会把监护之责分摊给自己的雇员。当然老师也可以事先宣布免责,只要学校愿意雇就行。但我认为,卿校长和范先生应该没有免责协议。因此,我认为范先生有违自己对雇主的责任。当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在那种情况下,范先生也可以说自己失去了履行责任的能力。但是范先生的帖子,一直把问题弄成救自己还是救他人的问题。虽然很多人因此觉得他极度自私,我倒不这么看。我觉得问题在于他违约了。违约可以,但不应该把这当成自由主义的追求。也就是说,即使不能以高调的英雄标准要求范美忠,但范美忠也难逃低调的教师职业伦理的问责。
上述两点表明,范美忠之“毫无负疚感”是很不应该的。他以“消极自由”之名为自己的道德怯弱辩护,殊不知,健康的自由主义从来都需要道德作奥援,伯克、哈耶克他们也都是这样认为的,而中国的历史情境也作出了这种要求。
这里,我就“消极自由”再罗嗦几句。自从伯林的“消极自由”被引进以后,中国的自由主义者都注意到了语境转化的问题。比如秦晖先生在《实践自由——再祭李慎之》里说:在自由秩序之下,只要不想强制别人的人在广义上就是自由主义者;但在没有自由秩序的地方,一个人是否为自由主义者便不是取决于他是否做过这种高深的智力游戏,而是取决于他是否实践了自由原则。这种原则是分层次的:1、维护自己的自由(不做奴隶),2、尊重他人的自由(不做奴隶主),3、反对他人之间的强制(坚持废奴主义)。秦先生认为:“在存在着奴隶制的条件下,自由主义者不仅自己不当奴隶也不做奴隶主,而且应当积极推进废奴运动,他也许可以不反对别人‘自愿当奴隶’,但他绝对不能容忍别人强掳或强卖他人为奴,最简单的理由是:容忍了别人强迫他人为奴,就难免有一天别人会强迫自己为奴。”
老实说,秦先生只将达到第三层次的人称为“自由主义者”,确实门槛太高了点。为此,他遭到了一些人的批评,其典型文本就是周泽雄先生发表在《书屋》(08年第5期)的《自由派的门槛——和秦晖先生商榷》一文,该文认为,秦先生这条“最简单的理由”,逻辑直接来自德国新教神父的这段话——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不是工会会员,我继续不说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而这条逻辑的桩基恰恰有问题的,“假设性推理必须遵循由易至难的原则,更高级、更苛刻的假设条件,必须建立在相对初级的假设已被推翻的基础上,而不能忽略初级且可行的假设,直接拿更高级的条件作为前提。这也符合经济学原理,在成本低廉的原材料(假设是塑料)足以完成生产的情况下,却偏要以黄金作为预算依据,如果不是存心做假账的话,所有的老板都会怒不可遏。回到新教神父的语境,充当暴力的反抗者较之拒绝充当暴力的打手,条件苛刻得多,前者非勇士莫能为,后者却对任何人都谈不上苛求。而如果目标仅限于避免遭到追杀,那么,假设人人都拒绝充当暴政的鹰犬,实际上也就达到了假设人人都是勇士所能获得的效果:没有一个人会被追杀。既然如此,忽视“人人充当打手”的平易目标、转而把希望寄托在“人人成为勇士”的高难度目标上,不仅学理上说不通,在现实生活中也势难奏效。它唯一奏效的领域,恐怕就是纸上慷慨了”。
我觉得,周先生这反驳虽然在逻辑上有效,但却阉割了常识,也十分欠缺历史感:1、“他们”当然是指暴政或专制者,“打手”是其中的组成部分,或者说工具,所以,要求“人人都拒绝充当暴政的鹰犬”,就包含了要求“打手”拒绝充当暴政的鹰犬,从而也包含了“专制者自缚手脚,放下屠刀”的要求。可这种可能性大吗?回想一下,在中国历史上,到底是主动让权于民的专制者多呢,还是争取自己权利的勇士多?显而易见,虽然从自由实践者的角度看,只要人人实现第二层次就可以了,实现第三层次要求太高,也没必要;但从“自由的敌人”的角度来看,人人实现第二层次也是很难的,如果没有实现了第三层次的自由实践者的推动,“自由的敌人”就绝不会主动实现第二层次(蒋经国先生晚年放权也肯定有李敖、美丽岛律师团等人的斗争有点关系)。2、现在喜欢称自己是“自由主义者”的大部分是读书人,读书人就必须是“自由”价值的承载者和道德先锋,这是中国现代专制制主义的黑暗现实决定的,所以,秦晖的“自由主义者”定义还有一定的启蒙色彩。而周先生的反驳则似乎忘记了这一现实,他只是循着逻辑往后退,而不是担着价值往前冲,很有点周作人的派头。
基于这种观察,秦先生主张的“自由主义者自己必须做圣徒,必须有殉道精神”绝不只是“纸上慷慨”(这种殉道精神可以是来自儒学的,也可以是来自基督教的,以及其他的道德资源),而是一种充满历史忧虑和现实关切的洞见。这种洞见说白了就是,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在争取公民权利的同时,也要重视自身道德资源的积累。“呼唤理性是宪政民主转型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可是在历史上我们往往看到:理性不是靠“聪明”就能呼唤出来的,在哗众取宠的氛围中,往往是最极端的人最有号召力,我们也都领教过这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要避免疯狂,很难说有什么万应良方,甚至也不能仅仅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来解决。因为历史经验再怎么总结,就像昆德拉所说的,历史是不可能重复的,‘只有一次,等于没有’。从历史上看,在一个动荡时代真正理智的声音要能够为公众接受,它背后都必须有很深的道义资源。如果缺乏这种道义资源,那么往往越是激进的声音就越有市场。像南非转型时期,当时出现那么多的流血事件,那么多的冲突,曼德拉这样的人出来,就能把黑人的激进情绪(如当时“泛非主义大会”、“阿扎尼亚解放军”鼓吹的)遏制住,一个前提是他原来为黑人解放坐了26年的牢,谁也不能说他是胆小鬼。如果没有这种经历提供的资源,你再聪明,人家能听你的吗?”
秦晖对政治人物道德力量的肯定是对他自己这些年来“反文化决定论”的一次纠偏,而这次的范跑跑事件,则以让人心痛的闹剧形式告诫自由派朋友们:缺乏“道德”的“自由”,就好象是没有翅膀的鸟,自由主义的道德软弱会减损自由的力量,自由主义的道德虚无化更将使自由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