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给《集结号》凑份子,我都不知道是站在哪一边说话。没看,也更有太长的时间没看电影了,电影内容也罢还是电影手法也罢,当没啥可说了。商业片,或是艺术片,只要不是孙悟空大闹天空那类富有神性,那人性就终是可以放心插足的话题。但“人性”这个词汇已经太漫散了,太广谱,以致随时都可以不着边际,比如那句“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其所给出的共识,对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关于“人道主义”政治搏斗中又起着什么解释作用呢?“人性”这个术语,我以为,至今没有什么真正共识可言。
前不久的《色 戒》的争论中,有人提及“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六个人。第六个人没有随同一起跳崖,而向日军缴械去了。没有关于那个战士被俘后的太多介绍,是否被枪杀、被虐死或者别的什么。相信,按村按屯征丁的条件,还是比较容易查到他。没有后来的去向,只能说,战俘的生命没有英雄和烈士声誉来得重要,来得有意义。就是这样,所有成为烈士或英雄的抗战和内战,才有着前人和后人的执情正色。那句名言的真实逻辑是,死的光荣方能生得伟大。
又想到了西路军,应当叫全军覆没吧。几万战士集结在政治号令下的征战,在最后一刻,最高指挥官宣布不再对士兵们的生命负责。就此解散,各自求生。这样的战争准则,在中国之外太难见到了。巴丹战役失利,美军驻菲律宾部队被包围,麦克阿瑟奉命脱逃,但也还留下代理指挥来向所有士兵的生命负责。而且,所有存活下来的战俘们,都依旧是美国的二战英雄。这样的战争事理,在中国不见,中国从来没有从容就范的正义。美国驻越南第一任大使彼得·彼得森就是越战的俘虏,中国没有这样的英雄战俘和战俘英雄。
1937年淞沪战役失利时,曾的确有过放弃保卫南京的打算,唐生智站出来说自己要誓死保卫南京。这样的气概,绝对政治正确,蒋介石都没有勇气来批驳。可保卫战一触即溃,唐生智等为数不多的亲僚人员悄然坐船出逃,甩下所有士兵和低层军官为自己的性命负责,又是一个败而不降的战例。而按照国际战争规则,这样的京畿都市完全可以宣布为“不设防城市”,并由市政官员和警察维护市区治安,来力图保护国民生命和财产。更可以说明的例子是“长沙大火”,焦土方式的战争抉择,将国民财产和生命毁之一旦。
比照起来,醒心的是北洋军阀,你来我往地打来打去十多年,多是以自动下野来服败认栽,除了冯玉祥那个混蛋派飞机朝紫禁城里扔炸弹外,没有一个胆于在北京城里开战的。冯玉祥这位“倒戈将军”,手下流氓太多,好汉太少,张自忠是个好汉,再一个就是傅作义了。当固守北京铁血已经没有什么战争意义,他以几百万市民的生命财产和千年古都为最上,放弃抵抗,有序地整建制缴械,对手下的士兵的生命担当起责任。
回过头来观察二战,那些已为人类所共识的文明就那么不堪一击地垮掉。希特勒德国对战俘和平民的杀戮与迫害,军国日本也是如此,还有斯大林苏联对波兰战俘的秘密杀戮。这都是与战争胜负意义毫无关系的暴虐,尚且如此,过度或无节制使用战争暴力更比比皆是。回顾那段历史,超出意识形态,超出政治正确,乃至超出受害人还是受益人的价值判断,这正是战后,尤其由越战引发的思考所在。
对于中国,这样的思考来得太晚了。迄今以前,当然今天依然继续,更多的是关于战争的正义性的热衷,强化自身的正当性和英雄价值。毫无疑义,就内战而言,合理性根本在于仇恨,并以内战英雄和烈士的价值来提升战争的绝对正义,同时也卫护住现实的绝对正当性,绝对正当的意识形态和绝对的法定性。所有战俘,正是没有最终舍却自己的生命,才不具有分享献血换来的政治人格。也正是拥有别人所不具有的政治人格,才能断然专断胜利者政治权益。
回到“狼牙山五壮士”。比如我,若我以为交给的阻击敌人保护大部队转移的任务已经完成,我有没有资格为自己考虑一下选择?或者跟随着跳崖,九死一生的概率,或者放下武器,也许也是九死一生的概率。或者我是180师的师长,和自己的弟兄们共存亡,以自己的荣誉面对战争对手做谈判,有组织地放下武器,进而以自己的生命向兄弟们负责,向兄弟们的生命负责,而不是搞什么就地解散,让兄弟们各奔东西逃命。这不过假设,也并不以为当下能得到结论,而是揣摩现实是否已容得开议。
《集结号》,吹得响亮或呜咽,我估计,这都是在模仿对人性的好奇。我并不相信今天的土壤中能伸展更细密的人性根系,所以,让思想茂盛起来也就是一种奢望。北京那些大院儿的脾气是一种孤傲的特质,时不时地耍绔罢了,尽管如此,猛地来个撒娇,也不妨让观者眉目一爽。终究,一窝一窝养娃娃的时候,大院们总觉得生下不是少将就是军长,今天这独生子女都阔手走上了新时代,很多事理也就兴许不再以往那样张狂了吧。
收笔时想起孩儿时候听过的一宗故事,说一个司号员把所有的军号令都练熟了,某日即兴问起团长,投降号怎么吹?团长勃然拍桌,然后拔出枪来把司号员就给毙了。这当然可疑是瞎掰,这样的雏想有辱正规军的光芒,不必当真,军队没有“投降号”铁定是真。岂止如此,整个中国从古至今,关于战争,只有谋略没有法则,虽不能说彻底没有惯例,但摇白旗是引进,这说法符合历史。当然也不仅中国如此,查到的资料称,只有美国在宣布独立之后立就了内战法,全名叫《合众国军队条例》。一百多年后,该条例最终套作国际战争公约的底版。据信,内中就有关于如何办理投降手续的规则,只是当下查不到具体文本,只好姑听姑信吧。
补充一点,以汉语而言,缴械和投降是两个词语,另一对词叫“投诚”或“起义”。松下心来,这本都是可以一辩的事理。碍于麻烦,在此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