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骗人”,本非出自钱理群直接的说法。钱理群正经的文题是《漫谈鲁迅》,看起来是一个演讲,内中也没有刻意关乎鲁迅是否“骗人”。通读这篇演讲下来,钱理群刻画的并非是文学鲁迅也不仅是思想鲁迅,内中多是道德鲁迅。文学家,作风可以不检点;思想家,生活可以不检点;即使政治家,比如克林顿,也可以拉链不检点。但道德家就不同了,道德家要检点,作风、生活都要检点。既然钱理群处心于道德鲁迅,那么,鲁迅是否骗人过也可以用作话题了。
鲁迅究竟骗过人否?可以肯定地说,骗过。欺骗自己的敌人或对手,这是正当行骗,不足为言。即使对朋友,无害的或者善意的谎言,也不足为言。鲁迅的欺骗,在于欺骗世人,也恶意伤害与自己有过结的人。最典型的就是他写的《自传》,其中涉及三件事情和至少三个人:1912年在绍兴时候与绍兴都督王金发的事情,1926年离开北京与陈源的事情和1927年在广州与顾颉刚的事情。
鲁迅与王金发相识于1905年的横滨,同在的至少还有徐锡麟等人。其时鲁迅正参与同盟会创建工作,以鲁迅后来的《药》来断,不可谓没有交情。绍兴光复后,王金发出任都督,立马委任鲁迅为绍兴师范校长,情意和面子可见一斑。鲁迅没有与王金发发生正面冲突,最多不过支持学生对王金发的公开批评。其后,学校经费有缺,鲁迅写了张字条给王金发,钱款也就给付下来。且鲁迅离开绍兴是受蔡元培邀请到教育部任职,并非王金发逼迫出逃,可见王金发并没有杀害鲁迅的缘由。但鲁迅在《自传》中说“但绍兴革命军的首领是强盗出身,我不满意他的行为,他说要杀死我了,我就到南京,在教育部办事,”。
1926年鲁迅离开北京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动机,一是最终解决与许广平的婚姻问题;另一个是女师大欠薪积久,厦门大学给出的工资待遇要高于北京,且及时足额发放。他是8月26日与许广平离开北京的,318风潮早已过去,所谓被“通缉”的人一个都没逮入,而且鲁迅本人也不在公开通缉的5人之中,且段祺瑞也早已下台。所以,鲁迅在《自传》中说“北京大学教授陈西滢开始发表这“鲁迅”就是我,由此弄到段祺瑞将我撤职,并且还要逮捕我。我只好离开北京,到厦门大学做教授”又是一个不实的说法。
鲁迅与顾颉刚早在北京就相互恶言。1926年底,鲁迅改职广州中山大学后不久,顾颉刚也到了中山大学。1927年3、4月间鲁迅向中大校方提出要么留我鲁迅,要么留顾颉刚,不遂后自己愤然辞职。这本与同时发生的事变毫无干系,但鲁迅在《自传》中说“不久就清党,我一生从未见过这么杀人的,我就辞了职,回到上海想以译作谋生。”其实,辞职后的鲁迅还在广州逗留了若干月才离开,其间还游走一些地方做演讲,可见自己并不觉得风声鹤唳。
这三宗事情,其实已有很多人提及,在这里仅仅简要叙说以节省篇幅。第一宗事情可从鲁迅的《范爱农》一文中查证;后两宗事情可见《鲁迅日记》。
鲁迅这篇《自传》其实不过数百字而已,所交代的事情也不多,可竟然至少有三处地方失实,不得不令人吃惊。钱理群研究鲁迅多年,崇尚敬仰鲁迅,不仅文学鲁迅,不仅思想鲁迅,更是道德鲁迅。我相信,钱理群不可能不知道这三宗事情,也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造假属于人格障碍。钱理群在《漫谈鲁迅》把鲁迅赞许得如此熠熠生辉,对不知晓历史背景,没细读过鲁迅,不把握故事细节的那些莘莘学子,对那些泼了盆凉水就激动、浇了壶温水就热烈的年轻的孩子们,我以为,即使不是蓄心故意而为,仅如此片面的描绘就对他们智识尚浅的青年人足以造成深刻的扭曲。
一个严肃的学者不应当如此而为,作为训练有素的学者,一个面向社会尤其面向年轻人的学者,讲真话讲真事是不可动摇的职业道德。不仅要讲一个犀利的鲁迅,更要讲一个真实的鲁迅,还要讲真实的历史和背景。要告诉这些纯洁清白的年轻人,不管一个人多么伟大,但任何一句谎言都是不可原谅的,而且越伟大越不可宽恕。告诉年轻人,不可为了精美地包装自己就故意肮脏掉别人,不可为了掩饰自己而败坏他人。但这些,钱理群显然没有做到,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