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起,一种以珍爱自然生命为特征的思潮开始在中国文化的边缘处生长。到了1997年,有人将这种思潮命名为生态主义。现在,中国生态主义思潮已经有了10余年的历史。经过10多年的发展,生态主义思潮已经生长为涉及法律、教育、伦理学、美学、文艺批评、建筑理论在内的复杂体系。
根据中国知网的记载,第一篇以生态主义为主题的汉语论文是张晓宇和张作俭撰写的《生态主义社会工作》,发表于《社会福利》1997年第6期。2000年,《上海文学》发表了王晓华的随笔《一个生态主义者的词典》。此文很有可能是首个阐释生态主义的汉语散文。进入21世纪以后,以生态主义为主题和关键词的文章迅速增多。中国知网收录的涉及生态主义的文章供有3296篇。其中2933篇发表于2000年以后。不过,总的来说,生态主义在中国还是边缘性的思潮。在中国知网收录的近千万篇论文中,以生态主义为主题的仅有78篇,这足以说明生态主义思潮的实际地位和影响。
生态主义是个汉语术语。它并非西方语言的汉译。受20世纪主流文化的影响,汉语学人习惯于将有影响的思潮与主义一词联系起来。当时的部分学者深受生态学的影响,便自然而然地用生态主义这个术语表达自己的主张。最初使用这个术语的汉语学者并不知道其在英文中的对应词是ecologism。实际上,ecologism与生态主义的词义有很大区别:ecologism主要意指激进的绿色运动(即深绿运动),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意味,较少出现在学术文献中;生态主义的意思则非常宽泛,涉及政治、城市规划、法律、文学批评、湿地景观、历史、教育等众多领域,几乎可以涵括涉及生态立场的所有生活方式和文化现象。我2002年访问美国时,曾与著名生态思想家小约翰·科布讨论过怎样将生态主义译为英语。他也表示ecologism不能确切表达汉语中生态主义一词的含义。现在看来,生态主义的意义并非不言自明,尚有待发现和敞开。
无论是在字面上,还是在核心理念层次,生态主义思潮都与生态学的发生和发展有因果关系,因此,要发现和敞开生态主义的意义空间,就必须对生态学概念进行回顾和总结。1869年,德国人海克尔提出生态学概念时,将两个希腊词——okios(“家园”的或“家”)和logos(研究)——组合起来,用由此而产生的新词oekologi意指“研究生物体在家(环境)中生存的科学”。显然,生态学在诞生之初就将生物体被领受为主体。后者不但有自己的家或环境,而且有自己不可忽略的利益。这种理念贯穿了整个生态学的历史。在西方目前畅销的教科书中,下面的定义经常出现:“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科学。环境是物理环境和生物环境的结合体。”有机体是个体(individual),相同物种的个体组成种群(populations),种群的集合创造出共同体(communities),共同体与环境的非生物成分的结合形成生态体系(eco-system),因此,有机体作为个体是生态学研究的最基本对象。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有机体携带着内在的行为编码库参与个体间的合作和竞争,是行动的主体和对其环境而言的中心。既然每个有机体都是主体和中心,那么,生态世界就没有绝对的中心,它是无数个体-环境的复而非仅仅围绕人类旋转。人与其他种类的有机体的关系是不同主体的关系。由此可见,生态学在诞生之初就已经颠覆了人类中心主义。到了20世纪中叶,生态学中出现的群落模型把大自然看作社区或社会,将生命领受为社区中的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有机体被比喻为公民,实际上已经包含对其功能和权利的承认。这种立场受到了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深生态学运动的欢迎。在1973年发表于奥斯陆《探索》(Inquiry)杂志的《深与浅,长远生态学运动:一个总结》一文中,深生态学的创始人纳斯开篇就将生态学运动划分为浅生态学运动和深生态学运动,认为二者具有根本的区别:浅生态学运动聚焦于发达国家中人的福祉,为救治环境污染和能源枯竭而战;深生态学则拒绝人在环境中(man-in-the-enviroment)的意象,试图以相互联系的总体场域(totalfield)世界观取代之,并提倡生物圈中的平等主义原则。在深生态学的视野中,所有生命都有内在价值,均值得尊重乃至敬畏。生物个体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深生态学最基本的价值公理。为了阐释生态学意义上的平等主义,纳斯又提出了多样性和共生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生命的潜能。深生态学对中国生态主义思潮的影响巨大。正是在深生态学的影响下,中国生态主义思潮完成了由“浅”(环境主义)到“深”的转型。
由于中国生态主义思潮涉及的领域众多,本文不可能面面俱到地复述其发展历程和现状。在这里,我只想简单地介绍生态主义伦理学、生态主义美学、生态主义批评——生态主义思潮的几个学术维度。
生态主义伦理学(生态伦理学)。虽然中国生态伦理学的代表性学者很少使用生态主义这个词,但生态伦理学却是最能体现生态主义意旨的学科。中国生态伦理学家继承了阿尔伯特·史怀泽的观点:“善就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就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在其话语场域中,非人类生命也是世界的成员,人与他们的关系是不同世界成员的关系,所以,人不仅要关心人,还要关心动物和植物,关心所有生命,关心生态圈本身;正如人对人的奴隶制必须废除一样,人对物的奴隶制也必须废除;善不仅意味着以人道主义的态度对待人,更意味着对所有生命的敬畏和保护;要做到这一点,单纯提倡环境保护是不够的,人应该超越对待世界的功利主义态度,与其他生命友好相处。
生态主义美学(生态美学)。1994年,以周来祥、曾繁仁、徐恒醇为代表的中国学者提出了“生态美学”概念。对于生态美学是否就是生态主义美学,学界尚未达成共识,但至少有部分学者开始将生态美学理解为生态主义美学。对于这部分学者来说,生态美学不能泛泛地谈论人与自然的和谐,而应该承认人与自然的主体间际关系。只有当人自觉地承认他和自然生命的主体间际关系时,他与自然生命的关系才可能是美的。这部分学者尝试着以生态主义原则重构汉语美学。不过,上述尝试还处于初始阶段,中国生态主义美学还有待体系化。
生态主义批评(生态批评)。从20世纪90年代起,部分汉语学者开始以生态主义原则解读文学艺术作品,建构生态文艺学。后来,生态批评概念从西方传入中国,汉语学者又将生态主义批评称为生态批评。与生态美学的建构者相比,中国的生态批评家表现出更为激进的品格。当然,这也决定了他们短期内无法摆脱边缘处境。其代表性人物——如鲁枢元、王诺、王晓华、张皓、刘蓓等——都力图从深生态学原则出发,对各种文学现象进行价值重估。在他们看来,一部文学作品如果不能体现对生态世界的爱与敬畏,那么,它的价值就是可疑的,因此,文学艺术必须完成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主义的立场转折。为了完成绿化文学艺术的使命,他们在多个向度上开展自己的工作,努力将传统文化、西方现当代文艺思潮、马克思主义文论整合到生态批评实践中。高度的开放性是生态批评的重要特征。
尽管中国生态主义思潮已经发展出涉及法律、教育、伦理学、美学、文艺批评、建筑理论在内的复杂体系,但它被正式命名后的历史仅有10余年,仍然处于自身建构的起始阶段。对于它来说,如何为自己定位,如何勘探自己与传统文化、主流意识形态、西方后现代思潮的关系,还是有待解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生态主义思潮只能把根扎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