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首任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因“盗卖故宫文物”的罪名受到弹劾,辞去院长职务,避居上海。1937年9月易在上海郁郁而终。据易的好友吴瀛(著名戏剧家吴祖光之父)证实,“故宫盗宝”其实是一起冤案。
1933年,日军攻陷山海关。故宫博物院高层就国宝运往何处的问题上出现了严重分歧,院长易培基、秘书长李宗侗等主张运往上海,副院长张继主张运往西安,相持不下。张继的夫人崔振华是国民党中常委,也加入争论,和主张运上海的李宗侗几乎打起来。李宗侗找到当时代理行政院长的宋子文,作出了古物运上海的决定,推翻了分运西安的议案。张继夫妇大为恼火。
1933年5月,故宫博物院数十万件珍贵文物先后分四批运出北平。就在第五批文物即将运出的时候,南京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委派检察官朱树森带人到故宫查封会计科,原因是有人控告易培基侵占、盗卖古物。经后人证实,状告人是张继夫妇。
1933年秋天,李宗侗辞去了故宫博物院秘书长职务,与易培基先后来到了上海。1933年10月14日,易培基正式辞去了故宫博物院院长职务。1934年10月13日,江宁地方法院以调换珠宝、据为己有等罪名,对易培基、李宗侗等人提起公诉。10天后,汪精卫、孔祥熙、陈公博等20余人开会,决定让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严查此案。
1935年5月至8月间,法院请来著名书画家黄宾虹帮助鉴定文物真伪,并将认定的赝品、伪作封存起来,共计62箱,作为易培基盗宝的罪证。法院认为,清宫古物中不应有赝品,因而赝品和伪作必是故宫博物院主管古物的人以伪易真,如有数量短缺就是被主管者盗走,而当时兼任古物馆馆长的正是易培基。
事实上,清宫藏品中原来就不乏赝品、伪作,而也有真品被误认为是赝品的。当初善后委员会的点查也只是粗点,而且由于专家少、外行居多,所编“点查报告”中不少藏品的名称都弄错,更不要说鉴定真伪了。
新中国成立后,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给当时的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写过一个报告,专门说到了易培基盗宝案。曾协助江宁和南京两法院检查故宫迁沪文物的那志良,也曾撰文对此案发表意见。他们都明确指出了国民政府法院处理易培基案的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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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培基,字寅村,号鹿山,湖南长沙人。毕业于武昌湖北方言学堂。留学日本回国后,曾参加辛亥武昌起义。1913年后回湖南,任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委员长、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校长、湖南省立图书馆馆长、湖南省长公署秘书长等职。他还是毛泽东的老师,教过毛泽东三年国文,并在1921年批准他请假去上海开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
易通经史小学,旁及金石文字,撰有《三国志补注》等。书法散漫清奇,别具新意,现有与毛泽东通信书札存世。
(摘自《历史的棱角》王政编著,出版社授权刊载)